国家发改委核定跨省成品油管道运输最高准许收入,规范行业价格秩序
2026.04.28 16:22
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核定跨省成品油管道运输最高准许收入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42号),明确首个监管周期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跨省成品油管道运输年度平均最高准许收入为99.02亿元(含9%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在不超过最高准许收入的前提下,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703号)规定的原则,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运输价格。此次核定旨在进一步完善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规范跨省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行为,保障管道运输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管道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最高准许收入的核定,将有效遏制管道运输价格不合理波动,提升行业价格透明度,同时倒逼管道运输企业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为成品油市场的稳定供应提供保障。